立法院院會2013625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,根據三讀修正通過的版本,原本8500點的起徵門檻取消,散戶免徵證所稅,且2015年後出售股票金額超過10億元的大戶,採「設算為主、核實課稅為輔」;選設算所得為差額課稅,超過10億元部分,依千分之5計算,課徵稅率20%證所稅;選核實課稅可盈虧互抵,稅率15%。修法後,實施時效回溯到今年11日。

而原本在野黨立委最爭議的IPO(初次上市、上櫃股票)部分,民進黨團主張緩徵3年,台聯黨團則希望取消IPO課稅,但是在國民黨立委的人數優勢下,最後表決通過藍營版本,維持出售10張以上核實課徵不變。

未上市未上櫃股票、興櫃股票出售100張以上,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、於上市上櫃後出售的股票(IPO),以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都要核實課稅。

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,證所稅能三讀通過非常不容易,財政部誠摯表達謝意,新版證所稅通過後,預估可增加新台幣60-110億元的稅收,影響人數大約1萬人左右。

新舊版證交稅對照表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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