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關稅總局今天表示,旅客攜帶超量名牌包入境,又未向海關誠實申報者,可處以沒入處分或繳交貨價1倍及應課稅金後變價買回,國人出國旅遊應注意規定,以免荷包大失血。

關稅總局稱,旅客攜入名牌包雖無數量限制,但依據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」,入境旅客准予攜入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,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免稅,超過者應予課稅;若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(指30日內入出境2次以上,或半年內入出境6次以上者)、且有違規紀錄者折半計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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